关注生态治理与产业的结合——评《EOD导则》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发布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环办科财〔2023〕22号,以下简称《导则》)。这一政策在两批EOD项目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EOD项目的策划和实施工作要求,厘清了EOD相关概念。从政策的总体导向上看,EOD模式是生态环境部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鼓励一些能够将生态环境产品价值内化到最终产品销售收入的产业项目承担生态环境治理成本,从而拓展生态治理产业化的路径。因此,寻找适合与生态环境治理相匹配的产业项目成为了EOD项目的核心。

导则中列举了几类相关产业。第一类是生态农业、林下经济、经济作物种植、生态旅游等生态环境依赖型产业。这些产业的普遍特点是:收入规模受外部因素影响较大,产业附加值不高,利润率低,很难拿出额外的利润用于平衡生态环境治理成本。必须得将生态治理过程与产业生产过程紧密结合,即生态环境改善是生产过程的结果,才能实现产业与环境治理的联动。
第二类是数字经济、洁净医药、精密仪器等生态环境敏感型产业和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型产业。这类产业的产业附加值高,利润率高,产业前景好,具备担负一定生态治理成本的空间。但同时也应看到,生态环境的改善是产业落地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产业资本方不会仅仅因为生态环境具备治理的条件就选择在项目区域落地。为了能够胜过其他具有相近或者更为优越的环境条件的区域,本地政府必须能够提供人才、区位、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配套等优势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是产业需求决定了生态治理方案,而不是相反。
为了体现对产业社会资本的重视,《导则》中建议的EOD项目实施流程中,明确规定由项目组织主体(地方政府)识别生态环境问题和关联产业,结合二者需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对实施方案的市场测试评估方案的可行性,充分尊重社会资本的参与权。结合上述对于关联产业的分析及以往项目实操的经验教训,我们建议在EOD项目的策划中,越早引入产业关联方,就能够越精准的开展项目策划。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正常的工作流程是环境部门提出若干亟需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提交地方政府分别研究解决方案和资金来源,其中大部分问题无法通过EOD路径解决。这时就需要环保部门和招商部门“双向奔赴”,寻找结合点,基于生态环境治理的需要开展定向领域的招商,根据产业资本的需求再配齐规划土地、金融、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条件。
总体而言,《导则》清晰的展示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市场化发展的方向,明确了EOD项目成立的核心在于找好生态治理和产业发展的结合点。做好EOD项目策划需要环保部门与招商部门协调配合,尽早引入产业资本参与。可以预见,随着生态环境产品市场价格机制的不断完善,符合条件的EOD关联产业范围将越来越广,EOD项目实施的路径将越来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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