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EOD模式发展背景
近年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nvironmentalOrientedDevelopment,简称“EOD”)模式作为能较好解决环境改善项目资金但不增加政府债务负担的创新方式,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试点项目逐渐成熟,政策出台愈加密集,金融产品日益丰富。该模式旨在将绿色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结合,探索一条“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统筹发展的新路径。
2020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指出“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等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对于绿色环保项目的市场化开发提供了新的思路。
2021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会议提出“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要加快“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同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在绿色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性作用”和“各类市场交易机制的作用”。
2021年4月,《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同意36个项目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EOD模式重在“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
2021年10月,《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通知》中提出5项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每省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重点支持实施基础好、投资规模适中、项目边界清晰、反哺特征明显、环境效益显著的试点。
2022年上半年,EOD模式的推动又迈进了一大步。2022年4月1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同月,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EOD创新中心正式成立。4月28日,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同意58个项目开展试点工作(2022—2024年)。
从政策动态可以看出,国内的EOD发展正在加速,EOD模式将在废弃矿山修复、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流域治理等领域迎来较大发展机遇。
二、投资关注点
1.成都市:
成都市规划建设自然生态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3大类、50余种的公园体系,形成景区化、景观化、可进入、可参与的高品质空间体验,重现“花重锦官城”的锦绣盛景。
成都市会依托各级公园和城市开敞空间,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产业设施、文化设施等,推进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城市开发模式(EOD),实现生态价值转化。
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实施七大生态修复行动:
(1)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士流失综合治理率不低于80%;
(2)水环境综合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3)地质灾害防治:大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基本消除;
(4)土壤污染治理: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
(5)植被恢复与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覆盖率43%;
(6)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废弃矿山修复率达到100%;
(7)大气环境治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85%;
2.武汉市:
武汉市规划落实长江大保护,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统筹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
(1)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通过实施退垸(耕、渔)还湿、湖泊水体整治、矿山生态修复、林地修复、生物多样性修复等,有效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2)实行林地分级分类管理
完善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制度,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行林地分类保护,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和管护责任制。实施林地分级保护。
(3)实行大气环境分区治理
以保障人居安全为目标,以城镇生活空间、农业空间为重点,加强产业准入、污染减排及风险防控等要求。
(4)加强土壤环境治理
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治理修复,保障土地流转安全。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对蔬菜基地、产粮油重点区域保护,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要求。
3.天津市
天津市坚持生态优先,共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充分对接京津冀生态体系,构建“三区两带中屏障、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2)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底线约束,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绘制天津市域国土空间发展“一张蓝图”。
4.肇庆市
肇庆市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修复,七大分区差异化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1)水生态保护区;
(2)水环境治理区;
(3)水源涵养保护修复区;
(4)生物多样性保护区;
(5)石漠化治理区;
(6)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7)城乡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区;
5.西宁市
西宁市规划开展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以流域单元统筹全域生态修复与国土整治。上游注重源头保护,中游加强水岸环境治理,下游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
6.福州市
福州市规划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连通、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森林生态功能保护修复、水土流失治理与矿山修复、海岸带与海域生态保护修复。
7.杭州市
杭州市开展生态修复:生态修复分类引导、生态修复重点领域、生态修复实施保障;公园绿地系统:构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村镇)公园”的公园绿地系统,实现推窗见绿、开门见园,打造高品质生态园林城市。
8.南宁市
南宁市规划全域统筹,形成山地+湿地+流域联动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格局。
9.上海市
上海市规划绿色空间倍增行动:
(1)行动目标:
初步形成“双环、九廊、十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市域生态空间格局,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绿化环境的感知度和满意度。
(2)规划指标:
森林覆盖率≥1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5平方米,3000平方米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基本全覆盖(中心城),90%(主城片区、新城)。
(3)任务指引:
加快推进生态走廊建设,形成市域生态网络骨架。大力推进“1+5”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提升地区生态环境品质。加快公园绿地建设,提高绿地服务覆盖度。
10.北京市
北京市积极推进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建设,打造西山永定河山水人文家园。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景观风貌引导和公共空间的城市设计。鼓励利用腾退空间、边角地、闲置地塑造城市绿色休闲开放空间。针对城市客厅、社区微空间、街边公园、高架桥下等城市小型公共空间,强化趣味性和特色,塑造尺度宜人、亲切实用的空间环境,彰显环境品质和城市活力。
11.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保护自然生态基底,塑造全域风貌格局,打造城景融合生态景观区、江滩沃野生态景观区、缓丘森林生态景观区。
12.深圳市
深圳市规划生态修复系统工程:
(1)废弃矿山治理修复:废弃矿山修复率达到100%;
(2)海洋生态系统修复:自然岸线保有率40%;
(3)城市水生态修复:重要江河湖库水质达标率100%;
(4)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开展非林地整治造林70平方公里;
(5)生态廊道和生态节点修复:关键生态空间内低效建设用地退出率不低于50%;
(6)“深圳蓝”可持续行动:PM2.5年均浓度低于15微克/立方米。
13.海口市
海口市开展生态系统修复:开展山体生态修复、水污染综合治理、湿地系统修复、林业生态治理、土壤修复治理、海洋生态修复等系列工程,实现区域生态系统自我恢复和生态空间休养生息,夯实城市发展基础,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人居环境宜居性。
14.长沙市
长沙市秉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打造“山青、水绿、林郁、田沃、洲特、垸美”的生命共同体;坚守“系统修复,分片实施”的原则,开展各类要素的生态修复,重点推进湘江流域治理和长江经济带矿山生态修复提升国土空间质量与韧性。
15.重庆市
重庆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针对水土流失、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规划至203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0%,水土保持率不低于75%,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面积4900公顷。
16.广州市
广州市推进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统筹制定山体、水体、水土流失、林业生态、土壤修复、海洋生态等具体生态修复措施。以山体生态修复为例,着力推进山体周边违法建设处理,实现还绿于民,重点推进白云山、越秀山及周边系统整治等。
表1 重点方向投资关注点汇总
三、投资机会总结
(一)投资方式
EOD项目通常以产业类项目的投资为核心,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载体,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用产业运营收入弥补生态环境建设投资,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从项目包装的逻辑上看,大部分项目需要通过产业类项目反哺生态环境类的项目,减少政府的财政投入,并实现整体投入产出的平衡。
从目前市场上公开的招投标信息以及部分试点资料显示,EOD项目主要采取特许经营、PPP、授权开发以及企业自主投资等模式实施,由于有银行的信贷政策支持,项目的可融性较强。在实际项目运作过程中,根据项目的立项情况及自身特点,可以采取几种模式组合实施。
(二)投资机会
根据各城市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和《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EOD模式投资机会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有大量以供暖改造、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和水电站提升的投资机会,项目回报来源通常包括供暖收入、电费收入等。
围绕水环境综合保护治理,可以关注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水环境综合整治、中水回收等方面投资机会,项目回报来源一般包括垃圾处理收入、污水处理收入、供水收入、再生水水费收入等为主的项目。
围绕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关注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海水养殖环境整治、入海排污口及直排海污染源整治等方面,项目回报收入来源通常包括海域使用权收入、污水排放收入等。
围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关注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膜回收利用等方面投资机会,项目回报收入来源通常包括垃圾发电收入、农村污水处理收入、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收入、秸秆综合利用收入、种植业收入等。
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可关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相关政策动向,通过试点申报等形式积极争取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奖补支持;关注矿区生态修复、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方面投资机会,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土地出让方案一并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同一修复主体和土地使用权人,盘活利用矿山土地资源。生态修复类项目收入一般包括水资源收入、土地指标收入、碳汇交易收入、煤砂石等尾矿资源收入、碳汇交易收入、文化旅游收入等。
(作者:投资顾问事业部 于洋、颜繁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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