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制下供水项目实施特许经营模式的思考与建议

一、项目实施背景

为了盘活存量资源、提高有效投资和市政项目运营效率、提升民生服务水平,近期我司在三河市以特许经营模式成功实施供水一体化项目,为三河市政府选择具有较强运营能力的特许经营者承担供水、运维服务。我司作为该项目的咨询服务机构,全程协助三河市水务局推进本项目,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特许经营协议、资产移交方案等成果。

三河市水务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代表政府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合作协议30年的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共计三个水厂、一个应急备用水源的运营维护工作,向终端消费者收取自来水费,以回收项目成本获得合理收益目前项目已经进入实质运营阶段。

供水项目实施特许经营模式的思考与建议

从去年底至今,围绕特许经营新机制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政策,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2024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发改办投资〔2024〕227号);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发布新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上述一系列的政策给出了一致性的政策要求,即明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项目实施特许经营模式,应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不因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

因此,基于对政策的思考以及自身的项目实践,我们对供水行业实施特许经营模式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设期政府适度给予投资支持

根据项目财务状况与实际需要,在项目建设期对使用者付费项目政府适度给予投资支持可通过政府资本金注入或建设投资补助等形式实现

2)构建完全使用者付费的财务闭环

结合项目当地实际,完善项目水价机制,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设计好价格调整机制,确保供水企业能够实现使用者付费的财务闭环。

3)通过存量项目运营+新建项目建设的组合包装提高项目经营性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以对当地存量项目与新建项目进行打包,通过存量供水项目的经营,平衡新建项目使用者付费不足的问题。一方面项目打包可以提高经营性增加使用者付费收入,另一方面统一运营也有助于提升供水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4)出台统一的地方性水价补贴政策

地方政府可出台统一的水价补贴政策并将水价补贴资金列入级政府财政预算,但需注意的是,在新机制下政府对特许经营项目的补贴应是行业通行的补贴,不可以是仅针对单个项目给予的单独补贴。